杠杆、嵌套、通道受规范 大资管行业或迎来新一轮监管
市场上传出一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内审稿引起资管行业很大反响,不断成长的大资管行业或将迎来新一轮的监管。
Category :商丘app开发
Time ::20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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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 不断成长的大资管行业或将迎来新一轮的监管。

2月21日,市场上传出一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内审稿引起资管行业很大反响。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得的指导意见版本显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均被提及。

对于该指导意见,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月22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也刚刚从媒体上看到了,说央行在主持这个事情,当然,事实上由央行牵头,我们 一行三会 一直在紧锣密鼓地从事资管业务整体监管框架的统一设计。因为整个资管业务总的来说是有着共同规律的,所以我们觉得这种统一的监管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陈文辉说,作为保险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具体说就是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是在做保险资金的管理。作为这块资管业务,占比是很小的一块,当然这一块也存在着问题,我们是不主张有太多多层嵌套,包括杠杆率过高的问题,当然最后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下一步会统一规范。

根据《指导意见》,资产管理业务或将被定向为表外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这也意味着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将受到影响。

关于资管产品的监管,或将在原则上打破按机构统一监管的方式,根据募集方式将产品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并按募集方式进行分类监管,同时,应该加强投资者的适当管理。

投资范围也被提及,非标投资或受限。根据《指导意见》,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股权、金融衍生品、境外资产,其中公募产品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除外)。同时,资管产品禁止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投资其他非标需符合监管部门限额管理、禁止期限错配等。

同时,指导意见也对资管产品杠杆做出要求:结构化产品、优先份额/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分别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对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制。

仅针对公募基金的双十限制或许会运用到其他机构的资管产品上,这也体现了监管控制风险集中度的意图:单只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不超过净资产10%(私募产品除外);全部资管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超过市值的10%。

多层嵌套和和通道业务再度被监管层提及:除FOF、MOM、单层委外外,资产管理产品不得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此外,《指导意见》或将统一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金融机构开展名为代客理财、实际承担兑付责任的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资本约束机制。金融机构通过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名实相符的,不受此款约束。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此外,关于公司治理与风险隔离、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也有提及,例如资金池业务、关联交易、刚性兑付或都将被禁止。

在资管人士看来,目前市场流传的版本只是内部文件,监管机构之间还存在些许的意见分歧,对行业影响几何还需要看最终定稿和各部门的监管细则,但是严防风险以及去杠杆的监管思路显而易见。

下一步监管具体内容如何,本网记者将持续进行关注。